黄奇帆:忌追捧投资已成长为“恐龙”的独角兽

208 2024-08-03

如何使巨大的研发投入真正转化为高效生产力?黄奇帆从两个角度,解释了他对利用金融来扶持科创成果转化的观点。


“只要沉心静气抓创新,培育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就能赢得发展的主动权。”6月15日,在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与财新传媒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国际金融发展论坛上,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就利用金融服务科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黄奇帆首先指出,从创新端来看,科创研发投入是重点,“到2020年,中国GDP将达到100万亿元左右,R&D占GDP的比例将达到2.5%,全社会研发投入将达到2.5万亿元。”但他认为,在投入量巨大的基础上,关键是要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率。


如何使巨大的研发投入真正转化为高效生产力?黄奇帆从两个角度,解释了他对利用金融来扶持科创成果转化的观点。


一是把握好“0-1”、“1-100”、“100-100万”三大阶段,进行分类指导。第一阶段是“0-1”,是原始基础创新,是高科技人才的研发创新。在第一阶段需要的是国家科研经费、企业科研经费以及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的投入;“1-100”指的是技术转化创新,是基础原理转化为生产技术专利的创新,这个阶段需要建立各类小微企业,在科创中心、孵化基地、加速器做好技术转化;“100-100万”则指的是规模化生产阶段,需要的是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跟踪扶持。


二是形成三个“1/3”的专利股权分配体系,建立有效激励制度。黄奇帆以美国的《拜杜法案》为例,“美国《拜杜法案》规定,凡是使用政府科技或企业资本投入产生的成果,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一分为三’:1/3归学校或公司,1/3归研发团队,1/3归负责转化成果的中小创新企业。”在中国,政策的着力点主要是针对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激励,而基础创新的设计发明人与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人、生产工艺转化者、生产制造组织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体系。“能搞出‘0-1’的人不一定能搞出‘1-100’。”黄奇帆说。


针对中国在“1-100”、“100-100万”转化的不足,黄奇帆认为需要从构建多功能孵化器,培育独角兽企业,提升PE、VC机构质量和能力三个方面着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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